方案A
1、 首批进货4万起,年进货额保底12万。
2、 按全国统一吊牌价3.2折进行结算。实行该县区域保护,该县或者区不再放货及加盟商.
3、 实行公司配货制期内100%的换货,自定选款和补单为20%的换货。
4、 属于甲方统一形象,收品牌维护金1万,协议两年,免加盟费用。
5、 年内达标的按比例进行返点,未完成的取消加盟代理资格。
省代政策方案B
1、 首批冲值或者进货10万起,年进货额不得低于45万。
2、 按全国统一吊牌价2.6折进行结算。实行省级区域保护该省不再放货及市级代理和加盟商.该省市代和加盟店由其自行发展.
3、 实行公司配货制期内20%的换货,自定选款或者补单无换货,但可按C方案结算价执行。
4、 属于甲方统一形象,省代收品牌维护金2万,协议两年,免加盟费用
5、 年内达标的按比例进行返点,年内未完成的取消加盟代理资格。
加盟、代理政策方案C
1、 首批冲值或者进货达10万,可免品牌维护金2万
2、 按全国统一吊牌价2.4折结算,未签省.市代协议的不受区域保护,甲方可在当地放货
3、 实行公司配货制或者自选款定货制(定货为期货30天),不退不换。
4、 属于甲方统一形象或者非形象,免加盟费用。非形象的不设销售指标.
5、年内达标的按省代标准进行返点,年内未完成的取消加盟代理资格。